各位会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号)等相关规定,2023年重庆市会计继续教育相关安排如下:一、学习对象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的对象是重庆市辖区内的国家机...
各位重庆会计考生,重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现可通过重庆会计公众号进行查询。具体方法如下:1.扫码识别下列二维码(无法扫码请先保存截图,再打开微信扫一扫,在手机相册选择截图的图片即可识别)2.点击关注公众号3.点击首页的会计服务4.选择继续教育5.点击阅读全文6.选择查询继续教育7.进入继续教育查询界面,依次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默认证件号后六位)8.点击登录9.查询结果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号)等相关规定,为持续推动我市会计...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中央在渝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
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央在渝单位,其他金融单位: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结合《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及《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有关要求,为持续推动我市...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中评协”)的继续教育制度和2022年培训计划,结合重庆实际,现将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2022年度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
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中央在渝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2年度网上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初级、中级及无专业技术职称的会计人员须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因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资格已于2021年底到期,市财政局参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考虑机构服务报价、培训师资、网站功能和技术要求等因素,已经确定了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各位重庆会计人员: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渝财会〔2021〕5号文件通知,2021年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已正式开始,请各位会计人员尽早完成。一、重庆会计继续教育对象:重庆市辖区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初级和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二、重...
为了帮助重庆会计人员,及时获取重庆会计继续教育最新疑问,我们对问题进行了汇总。希望帮助到各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电脑端),点击进入>>2、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手机端),点击进入>>1、点击此处,获取继续教育常见问题,持续更新>>2、扫码下方二维码,可以在线提问你的问题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中央在渝单位: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号)的规定,现将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1年网上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习对象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的对象是重庆市辖区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央在渝单位,其他金融单位: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高级会计师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结合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研究,2020年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由我局委托重庆财政学校具体承办。现将有关...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中央在渝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号)的规定,现将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0年网上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的对象是重庆市辖区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
网友提问:本人于2019年10月21日,参与由财政部税政司、会计司主办,中国财经报社承办的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参赛成绩96分。根据财办发〔2019〕81号文件,“答题成绩在95-100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会计人员须以打印的成绩单作为折算学分的凭证”。随后本人进入继续教育系统后,发现并无相关上传路径,只有学历学位教育和学术成果上传路径。问题:1、如何上传成绩...
各位重庆会计人员,以下为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机构名单,您可以选择任一机构进行学习。1、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东北财经大学3、东奥会计在线4、中华会计网校5、新华会计网【相关服务】1、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点击进入>>2、如果你有继续教育相关问题需要咨询,请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咨询在线客服。【继续教育】1、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电脑端),点击进入>>2、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
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及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紧密结...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主管部门、人民团体,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央在渝单位,其他金融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及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级各单位,中央在渝单位: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号)的规定,现将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19年网上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习对象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的对象是重庆市辖区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初级和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