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重庆会计人员:根据重庆市财政厅安排,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截止时间如下:截止时间全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购买方式重庆会计...
各重庆相关单位:为了给重庆全市企事业单位报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供方便,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为各级单位提供团体报名服务,享受更加优质和便捷的服务。一、我们可为重庆团体报名单位提供以下增值服务1、统一开通继续教育2、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3、可尊享先开票后付款服务4、尊享更加优惠的价格5、客服专员提供优质服务二、重庆企事业单位团体报名要求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重庆会计人员需完...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二、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2、参加市财政局备案确定的网络培训机构开展的网上继续教育培训...
一、继续教育范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对象是重庆市辖区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初级和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根据《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二、继续教育范围具体解释1、取得初级或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2、未取得初级或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是在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三、会计人员范围具体解释会计人员包括从...
一、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官方查询入口(请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查询)1、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查询入口(全国会计平台)2、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查询入口(重庆会计平台)二、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线购买入口(官方正品保障)三、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线人工客服(扫码添加)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中央在渝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号)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培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号)等相关规定,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度网上继续教育现已开始,请各位会计人员按时完成。一、重庆会计继续教育对象参加网上继续...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中央在渝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号)等相关规定,为持续推动我市会计...
各位重庆会计考生,重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现可通过重庆会计公众号进行查询。具体方法如下:1.扫码识别下列二维码(无法扫码请先保存截图,再打开微信扫一扫,在手机相册选择截图的图片即可识别)2.点击关注公众号3.点击首页的会计服务4.选择继续教育5.点击阅读全文6.选择查询继续教育7.进入继续教育查询界面,依次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默认证件号后六位)8.点击登录9.查询结果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号)等相关规定,为持续推动我市会计...
各位会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号)等相关规定,2023年重庆市会计继续教育相关安排如下:一、学习对象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的对象是重庆市辖区内的国家机...
2023年度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快捷购买入口>>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中央在渝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
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央在渝单位,其他金融单位: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结合《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及《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有关要求,为持续推动我市...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中评协”)的继续教育制度和2022年培训计划,结合重庆实际,现将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2022年度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
重庆市2022年继续教育已正式开始,请广大会计人员及时购买,以免对自己产生影响,支持企事业单位团体购买,开具正规发票。点击此处在线购买>>各位会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号)相关规定,2022年重...
【重庆会计继续教育】1、重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仅限电脑访问点击)2、重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仅限手机访问点击)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中央在渝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初级、中级及无专业技术职称的会计人员须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因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资格已于2021年底到期,市财政局参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考虑机构服务报价、培训师资、网站功能和技术要求等因素,已经确定了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央在渝单位,其他金融单位: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规定,为满足不同领域高级会计人员的多元化培训需求,进一步推进我市高级会计师队伍建设,经研究,现将2021年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承办单位2021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