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二、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2、参加市财政局备案确定的网络培训机构开展的网上继续教育培训...
一、继续教育范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对象是重庆市辖区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初级和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根据《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二、继续教育范围具体解释1、取得初级或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2、未取得初级或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是在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三、会计人员范围具体解释会计人员包括从...
1、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查询入口(全国会计平台)2、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查询入口(重庆会计平台)3、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线购买入口(官方正品保障)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中央在渝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号)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培养...